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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产投资渠道的匮乏,国内兴起投资连锁门店并按照其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的业务模式(下称“每日收入分成合约”)。此模式自诩非股非债,一来,非债规避了放贷利率过高不受司法保护及涉非法经营罪的法律风险,因而受投资人青睐,二来,非股避免了投资人持股后干预公司经营,故被门店经营者支持。但此模式在投资界仍因其金融创新属性及P2P等行业的历史存在较大争议,我们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评定其非法集资层面的红线风险,以供各位相关老友批评指教。 每日收入分成合约 概述 本文讨论的每日收入分成合约以收入分成业务场景吸引投资人,为小微门店提供资金支持。其投资特点在于投资者不参与具体经营,且可通过三方支付等机构直接分取连锁店现金流,且在一定投资周期或取得一定规模投资回报后停止该等分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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