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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源 财政部 由IPRlearn编辑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2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 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 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和专利权补偿期年费属于专利收费的子项,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具体收缴办法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专利收费”(103043401)科目。 二、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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