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为加强电子认证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日前反馈。 传真:010-68208288 邮箱:miit_ca@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请在信封上注明“《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 1.《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2024年9月2日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关于《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