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讨论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现状和问题,包括各地虚拟电厂参与市场的情况、关键问题、国外分布式资源参与市场的方式以及给我国的启示和建议。文章还明确了虚拟电厂(聚合商)参与市场的基本框架、关键问题和交易品种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各地虚拟电厂参与市场现状
目前,国内各地特别是现货市场试点省区正在加快探索虚拟电厂参与市场的机制。多数省区将虚拟电厂参照售电公司管理。虚拟电厂机组主要参与电能量现货(日前)市场。
关键观点2: 虚拟电厂参与市场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关键问题包括:虚拟电厂(聚合商)是什么样的主体、与售电公司的关系、市场运营机构如何聚合管理分布式资源、聚合商参与哪些市场和交易品种、通信计量要求等。
关键观点3: 国外分布式资源参与市场的方式
以美国为例,分布式资源通过聚合方式参与批发市场交易,包括聚合商、聚合单元、分布式资源和分布式资产四个层级。聚合商可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市场。
关键观点4: 启示和建议
建立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市场方式的顶层设计,包括出台虚拟电厂(聚合商)注册和交易管理细则、明确分布式资源参与市场的管理架构、明确聚合单元作为参与市场的基本单元、明确用户户号作为分布式资源聚合管理的基本单位、明确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的市场和品种、明确计量和通信控制要求等。
文章预览
全文 5514 字,阅读大约需要 6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微信号:energyobserver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何阳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虚拟电厂等由各类源网荷储分布式资源组成的新型主体如何有效参与市场,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市场机制建设的关键环节。 2024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的注册基本条件、注册申请、信息变更、市场注销、异议处理、监督管理等做出统一规定,还特别明确了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五类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的基本条件和注册流程,对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注册制度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新型主体有效参与市场的各类交易品种,在《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