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简要概述。通知要求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2024年度决算报告。文章还详细阐述了编报范围、报送内容、报送方式及时间、进一步提升报送质量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的印发方和目的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印发通知,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要求编报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关键观点2: 编报范围
通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均应按统一格式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报告。
关键观点3: 报送内容及途径
中央部门、中央管理企业、省(区、市)财政厅(局)等需要报送的内容包括封面、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并需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报送电子数据。
关键观点4: 报送方式和时间
决算报告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电子数据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实行网络报送。各单位应于2025年4月底完成决算报告编报工作。
关键观点5: 对报送质量的要求
通知强调提升报送质量,要求各单位推动报送范围全面完整、更新核准国有企业名录、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强化数据研究分析、加强相关工作配合衔接、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文章预览
特色专栏 >>>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网站 发文日期:2025年1月15日 1月15日,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4〕173号),对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2024年度编制及报送提出具体要求。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现就编报2024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以下称决算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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