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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下属拒绝领导饭局遭解聘”的话题冲上了热搜。 成都某医院试用期的女护士,因拒绝了领导”陪吃饭“的请求,被领导单方辞退了。 HR如果看到这位领导和女员工的聊天记录估计会气晕在厕所: 其实看完他们的聊天记录就很明白了: 这位领导因为下属不按自己的要求”陪吃饭“,就辞退了这位员工 。 而这位员工不卑不亢, 只要工资照发,被辞退也无所谓 。 不得不说这位员工值得点赞, 不但懂得不与”烂人“纠缠,还没有给HR添麻烦。 为啥这么说?因为这聊天记录放大就是4个字—— 违法辞退 。 试用期想要无偿辞退员工,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员工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很明显, ”陪吃饭“不属于岗位工作内容,更不是录用条件。只要员工拿着聊天记录去仲裁,妥妥能拿到2N的赔偿金 。 所以说, 有时候HR即使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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