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涉及‘行者老张’与‘不要偷我知识产权公司’的知识产权转让及与‘胡晓玉’、动景科技公司的侵权诉讼。案件经历了起诉、一审、二审,最终不要偷我知识产权公司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知识产权转让
“行者老张”与“不要偷我知识产权公司”签订了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将作品权利转让给该公司。
关键观点2: 侵权诉讼的起诉
“不要偷我知识产权公司”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胡晓玉和动景科技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
关键观点3: 一审法院的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无法确认侵权文章的发布者胡晓玉与苏州文强公司的关系,且动景科技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案涉作品进行编辑推荐等行为,已尽到信息储存者的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观点4: 二审的结果
二审法院驳回不要偷我知识产权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预览
两篇基本一致的文章, 相隔三分钟发布 ,前者的继受权利人“不要偷我知识产权公司”起诉后者侵权被法院驳回, 二审维持 。 为什么没有认定侵权呢? 🤔 请看大屏幕📺 2020年10月15日21:13 ,“行者老张”发表《再过几天广西这个地方的枫叶就红了,德保红叶,遥见八桂一抹红》的文章,标题下方有“原创”标识,并附有相应的图片。 2021年5月 , “行者老张” 与不要偷我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签订《知识产权授权合同》...... 2023 年 6 月 ,双方 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将前述作品权利 转让 给不要偷我公司。 2020年10月15日21:16 ,大鱼号账户名为“胡晓玉” 的用户发布一篇名为《再过几天广西这个地方的枫叶就红了,德保红叶,遥见八桂一抹红》的文章...与不要偷我公司主张享有权利的 案涉作品的文字内容、图片、结构、排列等基本一致 。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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