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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不归还男友部分骨灰被索赔5万,男友母亲称精神伤害巨大,法院判了

潇湘晨报  · 公众号  · 湖南  · 2024-11-21 17:56
    

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门头沟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赵阿姨之子张某逝世后,其侄孙小张负责料理丧事,并在遗体火化时,张某生前女友李女士取走了部分骨灰。赵阿姨认为李女士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严重影响自己祭奠儿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认为李女士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他人一般人格权,最终驳回赵阿姨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赵阿姨之子张某因故逝世,赵阿姨委托侄孙小张料理丧事。在遗体火化时,李女士取走了部分骨灰。

关键观点2: 赵阿姨的诉求

赵阿姨认为李女士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严重影响自己祭奠儿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关键观点3: 法院的判决

法院认为李女士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他人一般人格权,且李女士已经归还了骨灰,不影响赵阿姨祭奠。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赵阿姨的诉讼请求。


文章预览

来源 | 北京门头沟法院 近日,北京门头沟法院审结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人物均为化名)。 2024年初春,赵阿姨之子张某因故逝世,因自身年事已高(年过八旬),便委托侄孙小张料理丧事。遗体火化时,张某生前女友李女士为怀念追思,经小张同意,取走了部分骨灰。 几天后,赵阿姨从亲属口中得知此事。她觉得,李女士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严重影响了自己对于儿子的安葬和祭奠,精神伤害巨大。还称前往李女士家中索要骨灰未果,并因此事身体不适,多次就医治疗。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女士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体火化时,小张作为张某的亲属,有权管理、安排张某的骨灰。赵阿姨向李女士索要骨灰,李女士拒不归还,赵阿姨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李女士与张某生前系恋爱关系,取走骨灰系出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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