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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9家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具体情况见附件。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1-9: 来源:食品生产处 时间:2024-07-24 XX公司飞行检查问题清单 2.3 现场查看,三楼生产车间已闲置停用,未能保持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的生产环境条件:如外包车间未有金属探测器、喷码机。 2.6 一楼内包车间一处吊顶及一盏照明灯罩破损。 2.7 一楼加工车间见一桶洗洁精放置于更衣室出口地面,未专区或专库贮存,未进行有效防护。 2.8 一楼内包车间旋转给袋式全自动包装机内有物料残留,未清洁彻底。 2.9 一楼加工车间温湿度计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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