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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的基本结算工具,衍生出了一系列相关的概念。在银行付款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 “议付”,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证的“议付”?本文做一个简单的探讨。 一、议付的概念 在国际商会最新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中,议付的定义是:“议付,指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 / 或单据的行为。” UCP600 强调的是单证相符下的议付。然而,实务中,指定的议付银行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会事先告知开证行,如得到开证行认可,指定银行仍可就不符单据进行议付。 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 第 10 号 ):议付指可议付信用证项下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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