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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基层治理难题 |行政处罚权下放镇街改革如何平稳落地见效。本文为原文内容摘录。 江苏省法院于2022年初成立课题组,以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为研究对象,全面梳理江苏省推进行政处罚权下放镇街的主要模式、问题和对策建议。本文为其精要内容摘录。 经梳理, 2021年全省镇街一审败诉案件848件,同比增长近一倍,占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39%的案件败诉是“超越职权”或“没有职权依据” 。其中,就有不少案件属于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当导致的败诉案件。 一、行政处罚权下放街镇的主要模式 1. 直接下放。 即县级职能部门直接将相关事务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力下放到镇街,由镇街的综合执法局以镇街名义具体执行。 2. 委托执法。 即县级职能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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