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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工作。 一、明确重点监管对象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将国四以及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 国五排放标准营运重型柴油车辆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市减污降碳中心负责重点监管车辆清单编制工作,每季度动态更新清单发送至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在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对重点监管车辆设置标记。 二、加大排放检验监管力度 市减污降碳中心运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对上年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重点监管车辆检验的数量进行统计,并于当年一季度发送至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市减污降碳中心通过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异常数据判断等技术手段发现检验机构存在篡改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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