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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汪民安 清华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 转自 | 信睿周报 劳动这个概念有一个历史性的变化。在古代社会,劳动是天经地义的,很少有人赋予劳动以神圣的意义。从17世纪开始,英国哲学家洛克开始思考劳动的概念,他把劳动看成是人类通过开垦大地、索取资源和材料来制造和加工物品的一个过程。劳动是人和动物的一个重要差别,动物也寻找食物以维生,但是只有人的劳动——人从大地上寻找资源来加工的这个过程——才被称为劳动。简单来说,农业劳动和工业劳动都被看作上述过程,都属于17世纪的主流劳动。 到了20世纪上半期,随着现代社会科层化的发展,人们的分工越来越细致,工作类型也越来越多。韦伯重新解释了劳动的概念。从他开始,不生产具体可见的商品的工作,比如计划、分析、管理、组织、教育等事务也被归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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