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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因产自松花江流域的大米在包装上印有“松花江”字样,成都一市场内数十家经营部以及大米公司,被拥有“松花江”商标的正大桑田(长春)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公司)起诉商标侵权。该案最终以和解结束,被告向正大公司支付了至少数万元和解款。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有关“松花江”商标的起诉涉及全国。近几年来,正大公司在吉林、四川、重庆、陕西、黑龙江、江苏等地发起诉讼。在92个涉诉关系中,九成以上涉及侵害商标权,其中一部分被告选择给钱和解。 正大公司称,他们对“松花江”商标投入大量广告宣传,在粮油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但实际上, 未见产品广告,销量惨淡 ,京东、淘宝、拼多多三大网购平台总销量不足300件。 再次被起诉 法院判决后,米商已上诉 作为成都“松花江”大米案的被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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