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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体检机构漏诊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涉事体检机构因未能在体检中发现患者肺部结节,导致其错失肺癌最佳治疗时机,被判赔偿患者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3.7万元。 体检“未见异常”,1年半后确诊癌症晚期 2019年11月,某公司员工陈某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由慈某门诊公司提供胸部CT检查服务,结果显示双肺“未见异常”。2021年4月,陈某再次到该机构体检时,CT检查提示左上肺存在实性结节灶,建议随访复查。随后,陈某在肿瘤防治中心确诊为左上肺低分化腺癌ⅢA期(晚期)。 陈某认为,慈某门诊公司未能在CT检查时及时发现异常,对其影像诊断存在漏诊的过错,使其错失最佳治疗时机,遂将慈某公司及慈某门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5.6万元。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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