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两起关于员工在上班期间因意外受伤而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的案例。一起是发生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公司员工余某在超市二楼卫生间门口滑倒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公司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另一起是上海宝山法院审理的一起钟点工李女士在交班后如厕途中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也被认定为工伤,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概述
本文报道了两个关于员工在上班期间因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分别发生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上海市。
关键观点2: 余某案例细节
余某在上班期间去超市二楼卫生间时滑倒受伤,被诊断为左踝骨骨折等,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关键观点3: 李女士案例细节
李女士在交班后如厕途中因地面湿滑摔伤,被认定为工伤。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李女士自身也存在过错,可酌情减轻公司的责任。
关键观点4: 法律依据和判决结果
两起案例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余某案例公司被判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万元左右,李女士案例公司赔偿李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0余万元。
文章预览
上班期间上厕所出意外,是否属于工伤呢? 据河南广电《大参考》12月12日报道,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则工伤纠纷案件, 判决公司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万元左右。 超市员工上班期间 摔伤获判赔20万元 当事人余某(化名)今年32岁,云南省文山市人,系某公司员工,受公司安排在公司所属超市上班,具体从事防损部工作。 2022年3月20日晚,余某在上班期间,在超市二楼上卫生间期间在厕所门口不慎滑倒受伤,当晚无法行走由其丈夫背着打卡下班,后经医院检查为左踝骨骨折、左足内侧楔骨撕脱性骨折、左胫腓关节脱位,入院治疗,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同年5月6日,余某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盖章同意,申报工伤成功后公司却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驳回。 2023年7月,劳动仲裁裁定:公司向余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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