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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顶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正式发布啦!各位人才们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我市引进的,在产业科创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一流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 国内外顶尖人才 。 分为 创业类、创新类 ,创业类适用于领衔创办企业的人才,创新类适用于受聘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人才。 申报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重要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图灵奖、拉斯克奖、沃尔夫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 3. 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同时担任国家级创新平台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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