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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评析 |探析包含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推定规则

赋青春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4-10-29 10: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关于产品权利要求中参数特征的使用和审查的讨论,以一件复审案件为例,探讨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专利审查指南》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文章还介绍了在包含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审查中,需要综合考虑产品的结构、参数特征的类型及其与结构的关系、制备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准确评价专利申请的创新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产品权利要求中参数特征的使用

随着技术的发展,仅依靠结构或组成特征有时难以清楚反映新产品的特性,因此允许使用物理或化学参数特征来限定产品权利要求。但所使用的参数必须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清楚可靠地确定的。

关键观点2: 审查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在审查实践中,判断涉及使用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时,会面临难以比较的情况。需要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考虑权利要求中的参数特征是否隐含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的审查规则。

关键观点3: 案例分析和解读

文章以一个涉及电子设备外壳材质变化的复审案件为例,详细解读了如何考量对比文件中未公开的参数特征与申请所请求保护的产品纹理化表面结构间的关系,以及基于现有技术知识对表面粗糙度的影响进行的深入分析。

关键观点4: 对申请人的建议

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如确需使用参数特征来表征产品权利要求的结构,应清楚说明所使用的参数与产品的特定结构/组成之间的关系,以避免出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该参数无法将要求保护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结构/组成区分开的情况。


文章预览

    赵晶晶(图中),2005年入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四级审查员,助理研究员,专职复审员,主审案件曾获评2023年度专利复审无效优秀案件、北京中心“十佳百优”案例评选百优案例,曾参与多项局、部门课题研究。     武磊(图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信申诉二处副处长,二级审查员,2000年入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06年进入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工作,获评局提质增效金质奖章,承担多项学术课题研究。     张晔(图右),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信息技术应用申诉处三级调研员,三级审查员,局骨干人才,提质增效金质奖章获得者,多件决定入选专利复审无效年度十大案件、质保卓越案件、典型案例等。 【弁言小序】     产品权利要求通常采用结构/组成等特征进行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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