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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并购小猪 过去,在一级市场,企业估值虚高已成为普遍现象。 然而,当企业试图通过上市公司并购实现退出时,往往面临整体估值打折的现实, 需要标的公司创始管理团队股东在承担业绩承诺的同时,还要接受较低的估值,以帮助标的公司财务投资方获得不低于其投资成本的对价。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财务投资者的定价是否可以高于管理团队股东,此类差异化定价策略是否合理、合规,以及这种定价方案是否能够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 。 本文将聚焦三个关于 外部投资机构价格高于创始人退出的案例: 思瑞浦按照 三种价格收购创芯微; 华联综超按照创新新材财务投资人成本价收购,而管理层股东价格打折; 被收购方上海富驰股权结构调整后,再出售给东睦股份。 差异化定价的背景和策略 在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时,标的公司管理层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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