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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读者投稿) 01 本人94年,短婚未育。 离婚原因是发现男方与前女友一直未断,还有开房实锤,受不了,遂离。 这段婚姻中我坚信自己没有过错,完全是遇人不淑。离婚后两年内我对感情完全丧失信心,对异性提不起兴趣。 漫长的疗伤期过后,我满年30岁,慢慢走出了阴影。 再加上周围的人逐渐结婚生子,朋友越来越少,倍感孤独,于是又萌发了想找人共度余生的想法。 02 相亲对象A,是我大姑介绍的他们单位同事的弟弟。 A比我大几岁,工作不错,是一个机关单位里的科长,有实权,事业小成。 我听后有些心动,谁都喜欢优秀上进的人。尽管知道他离异并带有一个上小学的男孩。 我大姑认为,A的前途无量,孩子也大了。听说接下来他准备安排儿子读初中住校,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也不会成为太多困扰。 我虽然自己也是离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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