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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委:不得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研学实践!

重庆之声  · 公众号  · 教育  · 2025-03-22 13:59
    

主要观点总结

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会发布《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指引》,规范研学实践活动的实施和管理。该《指引》强调学校主导地位,鼓励自愿参加,提出活动有方案、行前有报备、安全有预案、过程有监督、成效有评价的要求。同时,对收费管理、基地评定与退出机制、课程质量提高等方面也做了规定。全市教育系统将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开展研学实践,推动打造精品研学实践线路和课程,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打造研学实践活动品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指引》

《指引》提出全市中小学应将研学实践纳入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并强调学校的主导地位。

关键观点2: 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与要求

研学实践按照自愿参加方式组织,坚持学校为主导,活动应做到有方案、有报备、有预案、有监督、有评价。

关键观点3: 规范收费管理

强调公益普惠原则,对家庭困难学生优惠或减免,收费项目仅限于交通、门票等。区县教育部门要纠正变相强制参加的行为。

关键观点4: 基地评定与退出机制

各区县要建立基地的评定、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实行分级评估和动态退出管理。

关键观点5: 提高课程质量

研学实践活动主题要结合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设计和实施研学课程,突出课程的校外延伸和校本化融合。


文章预览

3月21日,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会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按照《指引》, 全市中小学要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研学实践按照自愿参加方式组织。 重庆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会举行 该《指引》提出,为全面纠治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存在的审批监管不到位、活动主题不适当等问题,要坚持学校为主导,鼓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原则上在学校行课期间组织实施;研学实践组织要坚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报备,安全有预案,过程有监督,成效有评价”。学校出行前要告知家长活动安排及费用明细,征询家长意愿;学校应至少于活动实施前10天将活动计划报区县教育部门审查,出境或其他特殊研学实践活动应由区县教育部门报市教委备案。 在规范收费管理方面,研学实践按照自愿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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