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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3年以上必审!四川明确对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审计厅联合制发《关于做好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协作配合工作的通知》,着重从4个方面规范有关工作,提高标准化水平。 加强计划管理 根据干部监管和审计工作需要,审计厅与生态环境厅共同确定年度计划建议名单,纳入市(州)审计局年度计划。提升任中审计比例,原则上对任职3年以上的主要领导干部均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刚性约束。 做实审前准备 更加注重部门间沟通协调,明确生态环境厅及时提供需要关注的重点监督事项,以及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考察考核、群众反映、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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