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统筹确定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特定情况下需100%采购新能源汽车,并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人需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了解,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管预算单位需确定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
通知要求主管预算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统筹确定新能源汽车在年度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关键观点2: 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对于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比例需达到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的至少30%。
关键观点3: 特定公务用车需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必须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
关键观点4: 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在采购车辆租赁服务时,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关键观点5: 采购人需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了解
通知要求采购人应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和性能,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文章预览
财政部30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根据通知,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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