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 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 新规对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进行了调整, 对打工人们有啥影响?大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新规两大调整 一、根据新规,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根据新规,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