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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农产品:分情形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11-0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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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所在周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整理咨询数据发现,不少纳税人咨询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尤其是对农产品发票如何进行抵扣的咨询较多。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中相对复杂的情形之一,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特殊性。对于凭票抵扣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抵扣的票据一般有4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凭票抵扣的方式通常有2种:凭票直接抵扣和凭票计算抵扣。同时,企业购进的农产品若用于生产适用税率为13%的货物,在领用当期还可以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 情形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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