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对纳入机制电量的市场交易均价进行差价结算。这一改革适应新能源产业发展阶段,有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稳定投资预期,实现'双碳'目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
《通知》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关键观点2: 创新建立结算机制,保障新能源全面入市
《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统一明确新能源全面入市,创新建立结算机制,稳定项目收入预期。机制电价的执行对象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有效衔接现行有关政策。
关键观点3: 适应新能源发展,深化市场化改革
随着我国电源结构调整和电力市场建设深入,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新政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各地新能源入市规则,有利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关键观点4: 稳定项目预期,促进消纳保安全
《通知》推动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交易并配套结算机制,一方面稳定项目的投资预期,另一方面地方也能根据价格水平引导新能源规划,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同时,新政还有助于优化能源转型背景下的电力市场设计,保障电力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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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342 字,阅读大约需要 3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微信号:energyobserver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eo记者 洪嘉琳 姜黎 编辑 韩晓彤 审核 高亮 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通知》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以下简称“结算机制”),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对纳入该机制电量的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进行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 长期以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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