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关于老人索要带孙费是否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件。老李夫妇帮助女儿照顾孩子多年,后女儿离婚,他们要求小林支付抚养费。法院认为老李夫妇的行为是家庭内部的互助行为,不符合获取对价的权利,最终法院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老李夫妇帮助女儿照顾孩子,后女儿离婚,引发对抚养费的争议。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老李夫妇的行为是基于亲子关系和家庭伦理的帮助行为,不符合获取对价的权利。
关键观点3: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老李夫妇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法官强调类似案件应区分情况认定,同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文章预览
(图源网络 侵删) 老人帮忙照看外孙子、外孙女多年, 后女儿女婿离婚, 老人索要“带孙费”15万元 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老人对外孙子女的抚养行为应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 老李夫妇家住河北省,育有一女小芳。小芳与小林恋爱后相继生育一子一女,并于2012年11月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小林在外打工,小芳带两子女与老李夫妇共同生活。小芳白天上班时,老李夫妇帮忙照顾孩子。 2020年,小林、小芳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二人所育子女均由小芳抚养,小林按年度支付2020年7月以后的子女抚养费。 2023年,老李夫妇起诉要求小林支付2012年11月至2020年6月期间,其二人为抚育外孙子女垫付的抚养费15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小林、小芳作为父母,对其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该抚养义务不因抚养人主观意思表示而免除;小林与小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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