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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唐山市政府发出《关于启动应急减排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通知》, 决定于 9月25日零时起,在全市启动应急减排措施 。 9月24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启动应急减排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开展行动,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经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环保调度指挥中心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 预计从9月25日起,我市气象扩散条件变差,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短时出现重度污染。 根据会商结果和《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规定,市政府决定于9月25日零时起,在全市启动应急减排措施。 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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