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关于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管理通知、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手续费规定以及申请退付手续费的详细操作步骤。根据通知,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需每年3月31日前提交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退付手续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的提交资料义务
每年3月31日前,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需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关键观点2: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的规定和退付流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可获得所扣缴税款百分之二的手续费。自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特定系统申请办理退付手续费,包括登录系统、核对清册、确认结报单、选择银行账户等步骤。
关键观点3: 文章的来源和版权信息
文章来源于中国税务报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文章预览
▲ 点击 蓝字 ,设为 星标 ,精彩内容不错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 管理 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 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自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二 点击左侧菜单 “退付手续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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