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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的合作协议,2024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 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植物科学与农业(Plant sciences and Agricultur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2, C13, C14, C15, C16, C20) 2. 动物科学(Animal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7, C18, C19) 3. 生态学(Ec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 4. 海洋生物学(Marine bi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9, D06)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 1 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5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 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 ,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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