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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疏义红 张雅雯 来源:人民法院报 以“三阶梯法学实验”培育法律思维 “三阶梯法学实验”是从简单到复杂,从宏观到微观培育法律思维的过程。该教学模式吸收判例法教学和鉴定式案例研习的优点,拓宽法律思维的广度和深度,引导法律职业共同体养成协调一致的方法论共识,契合我国法学教育现况,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可行路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法治实践能力是法学教育的核心培养目标。实验历来是教育之法,法学实验教学在高等法学教育培养机制中的功能定位需要进一步厘清和筹划。 我国法律人才培养选择了不同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第三条道路。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核心,其教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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