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旨在帮助青年群体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促进全社会形成更加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具体措施包括放宽对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条件,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并允许报考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基层经历选择相应职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条件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放宽对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和报考条件要求。
关键观点2: 不对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作限制
通知规定,不论是本市事业单位还是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不应对应届毕业生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进行限制。
关键观点3: 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基层经历选择报考职位
对于报考本市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的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职位。
关键观点4: 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就业政策
上海市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就业政策,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文章预览
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日发布消息,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帮助广大青年群体在择业时有更多选择、尽早实现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 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 ,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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