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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享 | 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私法进路:以人格利益保护为视角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9-12 10:37

主要观点总结

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私法进路以人格利益保护为视角,强调私主体参与的重要性和私法的开放性。文章通过探讨私主体在卫生健康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以《民法典》为核心构建卫生健康私法治理体系,并详细分析环境健康、平等就医、知情同意和健康信息等四个方面的私法进路。强调在法治技术维度下,私主体参与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平等私主体之间的私法关系和与行使公共管理权力的国家机关之间的公法关系,利用私法手段构建私人参与卫生健康治理的模式。同时,提出在卫生健康治理中应充分发挥《民法典》在私法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作用,以人格权制度的开放性扩充现有健康权的实质内容,并细化私人的义务以及私人健康权益所对应的预防性和反应性侵权救济措施,明确私人在卫生健康治理中的地位,构建起行政机关执法、私人维权的协作型卫生健康治理体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私主体参与的重要性和私法的开放性

强调私主体参与在卫生健康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利用私法的灵活性来弥补公法治理的法律滞后短板。

关键观点2: 构建卫生健康私法治理体系

以《民法典》为核心,利用人格权制度的开放性扩充健康权内容,细化私人的义务和侵权救济措施。

关键观点3: 私法进路的具体分析

从环境健康、平等就医、知情同意和健康信息等四个方面详细分析私法进路,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和质量,并保护个人健康信息。

关键观点4: 行政机关执法与私人维权的协作

明确私人在卫生健康治理中的地位,构建行政机关执法和私人维权的协作型治理体系。

关键观点5: 健康权的保障

通过人格权制度实现健康权的保护,并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文章预览

卫生健康治理体系 现代化的私法进路 ——以人格利益保护为视角 作者:石佳友(1974—),男,湖北武汉人,博士,本文通信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比较法、国际法、卫生法,电子信箱:jiayoushi@ruc.edu.cn;甄富坤(1999—),男,中国澳门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2024级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比较法、卫生法。 来源:《医学与法学》2024年第4期。 为塑造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平台的风格,微信推送的外标题系编辑根据文章理解所加,不代表作者立场。 摘  要 健康权概念的发展引发了各国对卫生健康法治进行重新整合的热潮,我国采取的是多元、全方位和基本医疗为主的大健康战略。私主体参与是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和大健康理念引领的制度建设下,卫生健康治理去中心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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