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在广东省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4月14日起实施。该标准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结合广东省实际需求进行研制,旨在帮助企业信用风险精准识别,提高监管效率。该标准是全国首个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省级地方标准,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标准的制定背景和意义
该标准结合广东省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的实际需求研制,有助于全省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精准识别,提升监管效率,为全国的规范化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观点2: 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构建了适应广东特点的‘5+22+72’三级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包括风险影响因素、风险分类指标、风险等级划分等,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关键观点3: 标准的重要性
该标准是全国首个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省级地方标准,可实现企业信用风险的精准识别与分类,为差异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提供有效指引,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文章预览
近日,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参与研制的 《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范》(DB44/T 2600—2025) 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4月13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紧密结合广东省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际需求研制,颁布实施后,将有助于全省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精准识别,提升企业监管效率和精细化水平,也为全国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该项标准自立项以来,围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数据模型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收集整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及文献资料,研究省内外企业公共信用评价领域的指标体系以及现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及要求,结合广东实际编写统一的标准规范。 该标准构建了适应广东特点的 “5+22+72” 三级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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