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金湖户籍的郑某在如东市区撞死行人杨某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长期躲避执行。经过多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及多地法院的协同努力,最终郑某在淮安市淮安区被成功控制并移交给金湖法院,完成交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郑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郑某在江苏省如东市区撞伤致死行人杨某后,被法院判决赔偿约80万元,但其始终未履行生效判决,一直躲避执行。
关键观点2: 多部门执行联动及多地法院协同努力
依托多部门执行联动机制,金湖法院发现郑某长期在淮安市淮安区活动。经过淮安中院和金湖法院的协同执行,郑某被成功控制并移交给金湖法院。
关键观点3: 成功找到并控制郑某
经过多地法院的协同努力和深入调查,最终成功找到郑某的准确位置,并将其控制并移交给金湖法院。
文章预览
3月19日,在多地法院的协同努力下,被执行人郑某在淮安区某小区内被找到并带回法院。 2015年,金湖户籍的郑某在江苏省如东市区某路段将行人杨某撞伤致死,后如东市法院判决郑某赔偿约80万元,但郑某始终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且一直杳无音讯,如东法院多番查找均未果。 2025年3月13日,省法院发出指令,要求金湖法院协助查控郑某。依托多部门执行联动机制,金湖法院发现郑某长期在淮安市淮安区活动,3月19日上午,在获悉郑某的准确位置后,金湖法院立即报请淮安中院协同执行,随即淮安中院作出指令,要求淮安区法院迅速出警,中午12时许,郑某被成功控制并移交给金湖法院,现如东法院已与金湖法院完成对郑某的交接。 来源 | 金湖县人民法院 猜你喜欢 1 集中公告!淮安区征补安置方案(1-20号)公布!涉河下街道、山阳街道大批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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