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了解诉讼知识、法院资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预约查档,与法院“点对点 面对面”。 可直接回复“帮助”获得导览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热点 | 为买房虚开“社保证明” 需要承担哪些法律风险?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6-25 09:31
    

文章预览

点击上方 “深圳罗湖区法院” 可以订阅哦!   案情   日前,江苏省检察机关向社会通报,4名犯罪嫌疑人违法虚开社保缴费证明558份,在社会上大肆贩卖,严重妨碍南京限购政策执行,让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多人得以违规购买房屋,非法获利400余万元。近日,检方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捕此4人。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自2016年10月6日,南京实施非本市户籍人口购买商品住房需要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的限购政策之后,犯罪嫌疑人丰某、徐某、问某某便合谋虚开并买卖南京社保缴费证明。 丰某教唆犯罪嫌疑人焦某,利用其曾负责维护南京社保系统的工作便利,连接南京社保系统,使用系统维护的登录口令非法进入社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