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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情同意 在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中的属性 来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4年第5期。 为塑造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平台的风格,微信推送的外标题系编辑根据文章理解所加,不代表作者立场。 摘 要 从法的要素视角观之,居于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核心地位的知情同意之性质,应当属于法律原则。无论是《民法典》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关于知情同意的规定,在体系逻辑上均遵循着如下脉络:知情同意背后潜藏的价值理念—作为法律原则的知情同意—涉及知情同意的具体规定。基于知情同意原则的规范份量,即其彰显着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尊重人格尊严与自由的根本价值、最能契合个人信息权益的特质,以及其与其他原则间的上下级关系等因素,知情同意原则应当享有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基本原则的地位。在知情同意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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