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实施原则、市场经营主体、总体要求、交易时段、价格机制、交易组织、结算与合同偏差处理以及保障措施等。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中长期市场的“压舱石”作用,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型主体发展,明确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的条件和要求,并规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现货市场、虚拟电厂、储能主体等市场参与者的具体规定。同时,通知还介绍了交易时段、价格机制、交易组织、结算与合同偏差处理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施原则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中长期市场的“压舱石”作用,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型主体发展。
关键观点2: 市场经营主体
明确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储能主体等市场参与者的具体规定和条件。
关键观点3: 总体要求
规定了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现货市场、虚拟电厂、储能主体等市场参与者的具体要求,如年度签约比例、市场报价行为、市场报价行为等。
关键观点4: 交易时段
介绍了批发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零售市场交易的具体交易时段和方式。
关键观点5: 价格机制
详细说明了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现货市场的价格机制,包括电价形成、电价浮动调整等。
关键观点6: 交易组织
说明了中长期批发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零售市场交易的具体组织方式,包括交易流程、交易规则等。
关键观点7: 结算与合同偏差处理
介绍了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结算方式,以及合同偏差处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观点8: 保障措施
提出了保障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措施,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的牵头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的工作职责等。
文章预览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2月1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充分发挥中长期市场“压舱石”作用,推进其分时段连续运营。积极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扩大风电、光伏及丰水期富余水电交易电量规模,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合同。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适当 拉大峰谷分时价差 ,为 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等新型主体发展创造条件。 符合《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及相应实施细则要求的 独立储能电站可参与市场交易 ,交易身份参照 电力用户或发电企业 。 配建储能与 所属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视为一个整体参与市场交易,维持所属主体性质不变。多省共用抽水蓄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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