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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站在讲台上发言是初中二年级,那时写了一篇作文,语文老师让谈谈感想。 当时在讲台上讲了五分钟,内容全然忘掉,就一个感受还记得: “站得高,果然可以看得远”。 后来读了大学,发言的机会逐渐多了,再后来当了老师,足足过了一年“演说家”的瘾。来到委办工作以后,又顶着一顶年轻干部的帽子得以继续发言,几年下来也有了点次数,经验是谈不上的,甚至连心得也算不得,最多算体会。 演讲之“演”,应当为“演绎”,而不是“表演”。 演讲的场景是公共场合,面对的是大众,既要有声音语言,也要有体态语言,但这个体态语言的展现方式应当是“演绎”出来的,而不是“表演”出来的。 演讲之“讲”,是声音的交流。 它包括两层意思:一 方面,它的载体是声音。 如果有演讲稿,那它必须符合“声音”的要求,而不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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