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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式记分”!监管到人!国家医保局新规→

云南网  · 公众号  · 云南  · 2024-09-27 14:08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该制度将医保监管对象从机构延伸到相关人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以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违规人员将受到记分处理,严重者可被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医保部门还将建立‘一人一档’医保诚信档案,全面记录遵守医保法律法规情况。今年以来,国家飞检查出涉嫌违规金额22.1亿元,共追回医保资金136.6亿元。传统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是只能处罚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因此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

该制度将医保监管对象从机构延伸到相关人员,对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以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关键观点2: 两类人员纳入监管范围

一是医院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疗、护理、技术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医保结算审核工作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

关键观点3: 违规人员将受到记分处理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关人员将被记1至12分。记分达到9分以上者,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关键观点4: 建立‘一人一档’医保诚信档案

全面记录人员遵守医保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记分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该档案伴随个人职业生涯。

关键观点5: 国家飞检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国家飞检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00家,追回医保资金136.6亿元。传统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是只能处罚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文章预览

今天(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 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相关人员延伸 。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在医保协议管理的框架下,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从而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在这家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就获得医保支付资格,同时也纳入医保监管范围 。主要包括两大类: 第一类是 医院的相关人员 ,包括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的医疗类、护理类、技术类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类是定点 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 ,即药品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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