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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5〕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精神,做好河北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 调查对象为河北省境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共抽取约23万住户、65万人。 二、调查内容和标准时点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指标总体上与以往的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保持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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