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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是指通过药物终止妊娠的方式,当前最优方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药物流产适用于一定孕周内超声明确为宫内妊娠,且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健康女性。然而,一些女性希望在妊娠极早期(即超声尚未明确宫内妊娠时)进行药物流产,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昨日出版的《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发表一项多中心、非劣效性、随机对照试验。该试验在 妊娠42天内, 超声未明确宫内妊娠的女性中比较了 早期药物流产与常规延迟药物流产( 超声检查明确宫内妊娠之后再开始药物流产 )。结果表明,在完全流产方面,早期开始药物流产具有非劣效性。 《NEJM医学前沿》特邀山东大学妇儿与生殖健康研究院 陈子江院士 和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颜磊教授 解读该项研究。 阅读原文翻译,请访问《NEJM医学前沿》官网或小程序。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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