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周法”栏目中一起旅游意外死亡案例进行介绍和分析。文中提到李某和王某夫妻泰国游期间遭遇车祸离世,其家属向旅行社索赔。法院判决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强调旅行社在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和救助义务是前提。文章还涉及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并提醒旅行社业者注意相关法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背景及案件概述
介绍了“周法”栏目及该起旅游意外死亡案例的背景,包括旅行团、合同签订、行程安排、意外发生等情况。
关键观点2: 案件争议与法院判决
描述了案件中的争议点,包括旅行社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亲属的索赔要求等。并阐述了法院的判决依据和结果。
关键观点3: 相关法规及旅行社义务
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旅行社在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尽到的提示义务和救助义务的规定,以及该案中旅行社如何履行这些义务的。
关键观点4: 案件启示与提醒
强调了文章对旅行社业者的启示,即旅行社在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意外并非都要赔偿,前提是必须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和救助义务。同时,也提醒读者注意相关法规。
文章预览
周法栏目冠名商:中意财险 『周法』栏目的下方留言区,最常见的内容不外乎“ 旅行社怎么都得赔 ”。尤其是上上周的 《意外猝死亲属索赔1081805.5元,旅行社、景区、公司怎么赔?》一文 (点击此处跳转原文链接) ,有关法院的判决结果在读者群中引发激烈讨论。 不少读者认为旅行社冤枉,如果死者是自由行猝死就只能自认倒霉,而报名旅行社了就能“ 捞到一笔 赔偿款”。 这里我就不再对案件判决结果做过多评论了,也不想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该案咱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如果旅行社没有违反法定义务,即使游客旅游时发生意外,旅行社也 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 『周法』栏目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帮助各位业者通过案例规避风险, 防患于未然 。因此,国家旅业网在国家公开的判决网站上找到了同样是在跟团游期间2人意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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