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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长宁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上海创业直通车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4-09-11 06: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24年第三批长宁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介绍了相关的条件标准、组织实施方式、申报要求以及联系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条件标准

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要求。

关键观点2: 组织实施方式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均需要通过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流程包括网上填报、打印申请表、报送至所属街镇或临空园区等步骤。

关键观点3: 申报要求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关键观点4: 联系方式

提供了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包括各街镇、临空园区的联系方式,以及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办的联系人电话和邮箱。


文章预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第三批)长宁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02 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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