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公司调整员工岗位引发的争议。陈小艳拒绝调岗并被公司解雇,引发法律纠纷。一审法院认为公司调岗违法,二审法院认为调岗合理,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高院裁定支持二审法院判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陈小艳是江苏某服装公司贸易部员工,因调岗争议被公司解雇,引发法律纠纷。
关键观点2: 一审法院观点
认为公司调岗缺乏合理性及合法性,构成违法解除,支持陈小艳支付赔偿金的诉请。
关键观点3: 二审法院观点
认为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拥有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调岗具有合理性,陈小艳不应以旷工方式抵制或消极对抗。
关键观点4: 高院裁定
支持二审法院观点,认为陈小艳应当服从公司的合理调岗,经再次通知后仍不按限定日期到新工作岗位上班,公司解除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观点5: 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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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预览
来 源 | 人力资源法律(ID:HR-LAW) 陈小艳是江苏某服装公司贸易部员工,2005年7月入职。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向陈小艳出具职工调出通知单,变动陈小艳的工种,从贸易部调岗至裁剪部,于2016年12月28日至裁剪部上班,陈小艳对该调岗事宜明确表示不同意。 2016年12月29日,公司向陈小艳出具限期上班通知,载明:因你28日未能按时到岗,请你接到通知后至服装生产-裁剪报到上班,逾期不来,将按旷工处理。 陈小艳未按照公司要求到新部门报到。2017年1月2日、4日公司对陈小艳不到岗行为进行二次严重警告后,陈小艳仍没有到指定岗位上班。 2017年1月7日,公司以陈小艳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2017年1月13日,陈小艳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163318.18元。 仲裁委不支持,陈小艳不服裁决,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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