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拍卖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引发网友关注。通过相关执行信息,了解到该汽水的所有者是两家企业的法人,企业已破产。法院过往也有类似低价拍卖品,旨在挽回申请执行人的部分损失。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法院拍卖低价商品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拍卖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引发网友关注。这是法院为了执行相关案件,成功拍卖小额商品的一个例子。
关键观点2: 被执行人的企业破产
该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陈先生表示,他的企业已经破产,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他希望能通过努力改变现状。
关键观点3: 法院的过往拍卖记录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以往也曾成功拍卖过其他低价物品,如过期玻璃水、体重秤、洗菜盆等,成功为相关案件中受到损失的申请执行人挽回了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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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记者注意到,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 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市场价6元, 拍卖信息特点备注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 。该拍卖预告很快吸引了部分网友关注,不少人惊讶于法院拍卖还有这样的低价商品。 记者通过检索相关执行信息了解到,该大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和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 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500万人民币和172.5万美元,合计注册资本超千万人民币。 2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被执行人之一陈先生,他无奈地介绍道, 目前企业已破产,自己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 对于未来,陈先生仍希望能够努力改变。 记者注意到,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以往拍卖记录中,也曾成功拍卖过4.08元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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