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我国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的相关规定,强调了乡村振兴用地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重要性,并详细列举了12项乡村振兴用地的负面清单,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禁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乡村振兴用地的重要性
乡村振兴用地是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空间载体,对乡村产业发展和布局农村基础设施等起到关键作用。
关键观点2: 永久基本农田的严禁占用情形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从事一系列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关键观点3: 一般耕地的保护规定
一般耕地不得违规占用,社会资本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占用一般耕地进行国土绿化或转为其他农用地。
关键观点4: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规定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是违法的。
关键观点5: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严格,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违规占用宅基地建房等行为是被禁止的。
关键观点6: 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的要求
保护生态环境成为重点,违反规定进行过度开发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
文章预览
乡村振兴用地作为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空间载体,是支撑乡村产业发展和布局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等的主要用地来源,也是乡村产业兴旺、人居环境改善和生活富裕等的重要保障。我国首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 年)》,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规定了12项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 一、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占用情形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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