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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邹波(2023)赣0902执1468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邹波,男,汉族,1989年 地址: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岐山社区柏树下组128号 公民身份号码: 3622011989****5011 执行金额: 29432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使申请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20% 作为奖励。 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 0795-3550923(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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