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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份额,可以作为离婚房产分割的依据吗?丨 iCourt

iCourt法秀  · 公众号  ·  · 2024-06-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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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茜雯 单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lawyerzou001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和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涉及房产证上的份额。有些夫妻在购买房产后,基于各种因素考虑,选择将房产登记为按份共有,并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明确记载各自享有的份额。这些份额往往不均等,例如一方登记为 30% ,另一方登记为 70% ,甚至出现一方享有 99% ,另一方仅享有 1% 的情况。那么,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房屋,离婚分割时需一定按照该等份额进行分配吗? 法定财产制 or 约定财产制? 回答“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首先应该界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 我国立法规定了法定夫妻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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