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最新通告发现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涉及17家企业。药品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丙二醇和乙醇、pH值、装量、水分、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粒度、性状以及含量测定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调查、整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药品不符合规定的数量与涉及的企业
共有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涉及17家企业。
关键观点2: 药品不符合规定的具体项目
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包括丙二醇和乙醇、pH值、装量、水分、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粒度、性状以及含量测定等。
关键观点3: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的措施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不符合规定原因进行调查和整改。
关键观点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文章预览
国家药监局最新通告,发现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具体名单如下↓↓ 10月31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共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详情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2024年第47号)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共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奥硝唑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丙二醇和乙醇。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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